乱收费成为我们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顽症。国务院决定以治理交通道路、汽车收费问题为突破口,实施“费改税”工作。国务院提出拟从明年1月1日起开征燃油税,取代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。
针对我国费税混乱的现状,国家计委等部门提出,对这个庞大的体系应该进行分门别类的改革。主要要从五个方面入手:
首先要集中清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收费项目,不合理的收费统统取消,用于养人的收费,附加在价格上的收费也要取消。只有取消一部分费用,才能真正减轻社会负担。
其次,对一部分以收费形式出现的、缴费人不直接受益、缴费额较大的收费项目尽可能实行“费改税”。
第三,把公益性收费与政府收费分开。核心是划清政府与市场应该承担的责任,建立双重补偿机制,该政府承担的要划清范围,给足补贴;该市场承担的,由市场消费者来承担。
第四,中介机构要与政府脱钩,坚决把中介收费部门推向市场。如律师、评估等行业,政府指导制定规章,实行行业自律,在竞争中求发展,靠优质服务去争取发展的空间。
第五,政府只保留相当少量的收费项目,对特定对象实行特定服务。如证照费等,由受益人承担,而不能由全体纳税人承担。对这部分收费要进行立法,实行收支分离,审批权集中在中央,杜绝行业部门利用权力乱收费。
(《光明日报》98.11.2陆彩荣文)